青海省门源县松树南沟金矿2025年自行检测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已列入到对各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青海海鑫矿业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要求,制定本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函件、电话等方式索取。
通讯地址:门源县青石嘴镇松树南沟
联系人:赵有明
联系电话:1535297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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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鑫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